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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协议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协议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由WIPO与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ABS)能力发展倡议共同完成,于2018年6月28日在WIPO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政府间委员会第36届会议的一次边会活动中发布,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些国际性法规对ABS是鼓励和支持的。《生物多样性公约》承认国家对其自然资源拥有主权,国家的主管部门有权决定其管辖范围内的遗传资源的获取。《生物多样性公约》为ABS的管理制定了重要的原则,其中包括获取或利用遗传资源的条件以及分享任何成果必须基于“共同商定的条款”。《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简称《名古屋议定书》)、《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ITPGRFA)和世界卫生组织《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也都是谈判ABS协议时的主要参考材料。
  在ABS的谈判或协议中经常会出现知识产权问题,这是因为利用遗传资源可能会导致出现涉及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或新知识。此外,在进行惠益分享谈判的时候也可能会出现知识产权问题。在《名古屋议定书》中提到了研发成果的共享、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以及知识产权的共同所有权等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惠益。
  《指南》解释了知识产权条款对遗传资源利用方式和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这些惠益是如何产生和分享的,旨在就ABS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条款进行谈判和起草时为遗传资源的提供者和使用者提供帮助。
  《指南》由4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介绍了一些重要的词汇和国际文书。第2部分介绍了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并解释了这些权利在谈判获取和惠益分享协议时的作用。例如,研发可能会产生属于专利发明的结果,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因此,“共同商定的条款”可能需要考虑专利所有权、管理、许可和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第3部分的内容侧重于知识产权的管理,涉及如何将知识产权利用和管理作为推进ABS协议实现更大目标的一种方式。例如,有关各方可以考虑使用知识产权的不同方式,是否不允许其他人使用涉及专利权的生产制造工艺或者经销受专利保护的产品,如何授权他人使用知识产权以换取使用费,或者如何通过出售知识产权换取资金。第4部分叙述了涉及遗传资源利用的不同产业部门中知识产权与ABS协议的特殊性。制药行业、农业和化妆品生产行业的研发和商业化所采取的方式是明显不同的。这种情况可能对ABS协议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重要性、知识产权的类型和管理这些权利的方式造成影响。例如,对于生物技术过程和产品的开发和商业化来说,专利保护往往是至关重要的。因此,ABS协议就需要把重点放在专利所有权及其管理上。在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业,商业战略重点应当更多地放在贸易秘密上,也就是说在“共同商定的条款”中需要特别强调保密性条款。
  《指南》通过介绍在“共同商定的条款”中涉及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各类问题,提出了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案和相关的战略考虑,希望能够有助于遗传资源提供者和使用者了解和选择实用的方法,促进公平和公正地分享惠益,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和《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等国际文书不仅承认ABS中出现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问题,而且指出正确处理这些问题对于推进公平、公正的ABS谈判和协议至关重要。
  与《生物多样性公约》一样,ABS在很大程度上要建立在遗传资源提供者和使用者共同同意的条件的基础上,其中包括遗传资源的许可使用、使用者和提供者的义务、向第三方的转移、机密信息的处理以及关于惠益分享的条款。
  是否和如何保障和管理知识产权会对条款的内容有很大的影响。例如,通过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发明创造可以申请专利或采取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准确地了解保密性的依据和诉求范围对于制定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是非常关键的。
  《指南》中探讨的另一个例子是专利许可。“共同商定的条款”可能包括与专利许可相关的利益分享。此时非常重要的是需要知道最恰当的许可方式、费用种类和付费比例。
  当然,专利和专利许可的相关性将取决于具体开展的研究、开发和商业化活动。正如《指南》中所说,不同的行业涉及生物多样性时,会使用不同类型的遗传资源,以不同方式和不同类型获取这些资源,并以不同的创新方式来开发产品。因此,药品、生物技术、农业、化妆品、食品和饮料等不同行业在共同商定的条件下可能需要采用相当不同的知识产权条款。
  各方在根据适用的法律谈判“共同商定的条款”时需就各种情况下所采用的做法达成一致。在《指南》中所列条款并不是谈判各方必须要采纳的。但是,《指南》通过介绍“共同商定的条款”中出现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问题以及处理这些问题时可选择的方式,应当会有助于确保遗传资源提供者和使用者都能够在知情的基础上进行谈判。这样做也有助于促进公平公正的惠益分享以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周吉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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