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exology.com网站 2018年7月11日报道,老挝新的知识产权法(No.38/NA)于2018年5月25日在老挝官方电子公报上公布,并于公布15天后生效。该法案取代了2011年的知识产权法(No. 01/NA)。 新的知识产权法对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工业品外观设计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注册均增加了第三方异议程序。专利提交申请并通过初步审查之后,将通过公告方式进行公开,自公告日起90天内第三方可以提出异议。 同样的,第三方也可以对商标、植物新品种、工业品外观设计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注册提出异议。但是第三方提出异议的期限为自公告日起60天内。 此外,新的法规为老挝的植物新品种提供了更严格的保护,这可能是老挝计划加入UPOV公约之前的一个举动。现在立法已经生效,已经在国外注册的植物新品种将被视为已经公开的知识,因此不符合在老挝注册的特异性要求。 已经在老挝的条约合作伙伴国家注册了植物新品种的,再次在老挝申请将享有自首次申请日起12个月的优先权,在老挝的申请日期也将回溯至优先权期限开始的日期。 新的老挝知识产权法的实施条例将在适当的时间发布,将为知识产权所有者就新法律的范围和适用提供进一步的指导。由于新法规有许多变化,需要时间来发展基础设施并培训当地官员,以精简程序,提高效率。不管怎样,新立法的出台标志着老挝知识产权制度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马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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